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德国有很多荒唐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可是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被拒绝
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
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
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作为奖励
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并且不设上限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学习好
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对他说
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理由是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
